最高法院裁定有利于刘在石和金永万与前机构的法律斗争

 最高法院裁定有利于刘在石和金永万与前机构的法律斗争

1月22日,法学界人士称,韩国最高法院推翻了一起涉及 刘在锡 和金永万反对他们的前经纪公司STOM E&F回到首尔高等法院。

2005年3月,刘在石、金永万分别与STOM E&F签订独家合约。他们的合同期限为 5 年,从 2006 年 3 月到 2011 年 3 月。之后,刘在石和金永万出现在 KBS、MBC 和 SBS 的各种电视节目中,各自拖欠 6.09 亿韩元(约合 538,252 美元) ) 和 9600 万韩元(约合 85,527 美元)。

然而,STOM E&F在2010年陷入财务困境,公司债券被临时扣押。 Yoo Jae Suk 和 Kim Yong Man 都于 2010 年 10 月终止了与 STOM E&F 的合同,并要求电视台直接支付他们在综艺节目中的出场费。

作为回应,网络决定将付款存入法院,因为不清楚STOM E&F的债权人是谁。

那时刘在石和金容万 归档 诉讼以收取他们的款项。然而,最初的审判对名人不利。法院称,“刘在石和金永万与STOM E&F签订的合同表明,所有收入都将由该机构收取。”

但是,韩国最高法院另有说明。他们说:“明星签约上综艺,签约的不是他们的经纪公司,而是明星。他们有权直接要求付款。”

他们继续说:“对于像刘在石这样的名人,他们的受欢迎程度表明没有其他人可以代替他出现在综艺节目中,第三方无法代表他们决定他们的出场。”

最后,韩国最高法院要求首尔高等法院重新审理此案。

热门图片来源:Xportsn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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